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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流产后,惨遭男友拉黑抛弃,一年以后发现自己被小三,律师通过调解帮助当事人获得精神损害抚慰金。
案情简介
刘女士(化名)和前男友(周先生)是在工作中结识后走到一起的,在一起一年多的时候,刘女士意外怀孕了,整个孕检过程当中,男友除了转账一千五百元钱,没有其它过多的陪伴,没过几天,刘女士就因为宫外孕流产了,也就在流产的当天,周先生把她的电话拉进了黑名单,后来二人几番争执之后,周先生先后给了刘女士一万八千元作为补偿。
一年之后,刘女士在刷短视频的过程中意外发现了"男友老婆"的视频,再三逼问下,周先生承认自己已经结婚十多年了,并且没有离婚。刘女士一时之间难以接受现实,回想过往种种,不甘心于自己被欺骗甚至曾经的牺牲,决定找律师帮助自己讨回公道。争议焦点
男方曾对女方进行过一定的经济补偿之后,女方再次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能否得到支持?
案件结果
安嘉律师事务所接到刘女士的委托后,指派李凤影律师与昝淋茹律师负责此案。
两位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安抚了刘女士的愤恨与焦虑情绪,又进一步深入厘清了整个案情的详细经过。紧接着,两位律师分别从刘女士与周先生二人存在恋爱关系、刘女士存在流产就医事实、刘女士对周先生的婚姻状态不知情、周先生当前尚处于婚姻存续状态,且在与刘女士交往期间恶意隐瞒婚姻状况等多方面入手,协助刘女士搜集整理一系列相关证据,做好诉前准备工作。
诉前调解阶段,李凤影律师与昝淋茹律师一一举证,通过法理与情理的交叉论述,来证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由于刘女士主张的1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比较高,按照法院以往的判决标准,在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精神损害赔偿一般会在1-3万左右,加之在刘女士流产后,周先生已然支付过一万八千元的经济补偿。
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周先生愿意再支付刘女士一万五千元的赔偿作为精神损害抚慰金,并承担案件受理费用。
自此,刘女士心中的愤恨终于得到了疏解。为了表达感谢,刘女士到安嘉律所来,给李凤影律师与昝淋茹律师分别送来了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