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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在线咨询被继承人定有多份遗嘱应该怎么办?被继承人定有多份遗嘱时,处理原则有三:一是审查效力,判断是否符合法定要件,无效遗嘱不参与后续判断;二是确定优先顺序,多份有效遗嘱以最后订立为准;三是内容抵触按规则处理,不抵触则分别执行,确保遗产分配合意愿。接下来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被继承人定有多份遗嘱应该怎么办
被继承人定有多份遗嘱时,应按以下原则处理:
第一,审查遗嘱效力。首先判断每份遗嘱是否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如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等。若存在无效遗嘱,该遗嘱不参与后续的效力判断。
第二,确定效力优先顺序。若多份遗嘱都有效,以最后订立的遗嘱为准。民法典规定,取消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当存在多份有效遗嘱时,不论遗嘱形式如何,均以最后所立遗嘱内容为准。
第三,若多份遗嘱内容相互抵触,以符合上述规则确定的有效遗嘱内容来分配遗产;若内容不抵触,可依遗嘱分别执行。
总之,处理多份遗嘱时,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审查遗嘱效力和时间顺序,确保遗产分配符合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愿。
被继承人定有多份遗嘱应该怎么办
二、被继承人死亡前放弃继承是有效的吗
被继承人死亡前放弃继承一般无效。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在被继承人死亡前,继承尚未开始,此时不存在现实的继承权。继承人所享有的只是一种未来可能获得遗产的期待权,而非既得权。放弃继承应是对已经现实存在的权利进行处分,所以在被继承人死亡前作出的放弃继承声明,不符合放弃继承的时间要件。
根据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也就是说,只有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这个时间段内,继承人作出的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才可能产生法律效力。
综上,被继承人死亡前放弃继承通常不具有法律效力,继承人要放弃继承需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