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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在线咨询遗产继承需提供多种证据材料。包括证明继承人身份的身份证、户口簿及亲属关系证明;证明被继承人死亡的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等,失踪宣告死亡则需法院判决书;证明遗产范围的房产证等各类财产证明;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原件,口头遗嘱要有见证;此外,存在特定人员情况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一、遗产继承需要提供什么证据材料
遗产继承需提供的证据材料如下:
1.证明继承人身份: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如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2.证明被继承人死亡: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等,若因失踪被宣告死亡,要提供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
3.证明遗产范围:房产证、车辆登记证等证明房产、车辆等不动产和动产;存单、股票账户信息等证明银行存款、股票等财产;知识产权证书证明知识产权收益。
4.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若有遗嘱,需提供书面遗嘱原件;若是口头遗嘱,要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证明;遗赠扶养协议也需提供原件。
5.其他:若存在继承人以外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或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遗产继承需要公证的材料是什么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提供以下材料: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等,用以确定继承开始时间。被继承人遗留财产的凭证,像房产证、存款单、股权证明等,明确遗产范围。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证实继承人身份。亲属关系证明,由被继承人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社区、村委员会)出具,说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遗嘱继承的还需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确定遗嘱继承的依据。
所有继承人需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若有继承人放弃继承,需提交放弃继承权声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