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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在线咨询处理涉外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规定是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的法律,若属于不动产继承,则适用不动产所在地的法律。处理涉外法定继承需要的材料是身份证明、遗产的产权证明等。
一、处理涉外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规定有什么
处理涉外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规定有: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第三十四条规定,遗产管理等事项,适用遗产所在地法律。
第三十五条规定,无人继承遗产的归属,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遗产所在地法律。

二、处理涉外法定继承需要什么材料
处理涉外法定继承需要以下材料:
1.法定继承应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在国外死亡的须经过公证;
3.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
5.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涉外法定继承
三、处理涉外法定继承怎么办理公证
1.审查法定继承人的提交的身份证、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
2.审查合格后,准备办理继承公证所需资料;
3.按要求让法定继承人缴纳相关的费用;
4.按规定发给法定继承人公证书。
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