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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遗嘱的无效情况有哪些

2026-07-02

口头遗嘱的无效情况有订立的口头遗嘱不是真实意思表示、订立遗嘱的人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没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或者见证人与遗嘱的订立有利害关系等。

一、口头遗嘱的无效情况有哪些

口头遗嘱无效的情形:

1.被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2.遗嘱内容或形式违法法律规定的,例如,没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3.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4.意思表示不真实;

5.其他无效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有利害关系的人”共有两类:一是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近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二是与继承人有民事债权和债务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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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口头遗嘱如何公证

1.申请人填写公证申请书,并出具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

2.审查遗嘱人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遗嘱人对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3.予以公证。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三、口头遗嘱的有效期是多久

口头遗嘱的有效期是永久的。但财产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他必须在知道这份遗嘱后2个月内表示继承,否则视为放弃继承。遗嘱是被继承人(立遗嘱人)死后才生效,只要死前没有立新的遗嘱则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生效,有效期限没有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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