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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静期过了多久没去领证视为撤销

2025-09-09

冷静期过了多久没去领证视为撤销?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为领证期,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若该期间任何一方没去或双方没一起去,视为撤回离婚申请。若仍想离婚,可重新走协议离婚流程或起诉离婚。

一、冷静期过了多久没去领证视为撤销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冷静期过了多久没去领证视为撤销

具体而言,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后,会有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为领证期。在此领证期内,双方需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若在这第二个三十日内,任何一方没有去或者双方没有一起去申请,那么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此后,若双方仍想离婚,需重新按照协议离婚程序,再次申请、经历冷静期等流程;也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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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冷静期与别人同居可以要求赔偿吗在离婚冷静期与别人同居,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赔偿。

离婚冷静期内,双方婚姻关系仍然存续,夫妻间仍负有忠诚义务。一方在此时与他人同居,违反了这一法定义务,属于《民法典》规定的过错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在离婚冷静期与他人同居的行为,符合“与他人同居”这一法定情形,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以向过错方主张损害赔偿。

这里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指因过错方的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如为处理相关事宜支出的费用等。精神损害赔偿则是对无过错方精神上受到的痛苦给予的补偿。

不过,主张赔偿时,无过错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对方在冷静期与他人同居的事实,比如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三、冷静期到了一方有事不能到怎么办若离婚冷静期届满,一方有事无法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将产生不同法律后果。

从协议离婚程序看,离婚冷静期内双方均未撤回离婚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才发给。若一方因有事不能到场申请,即未在规定期限内共同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将视为双方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此次协议离婚程序终止。

若双方仍想离婚,可重新启动协议离婚程序,即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重新经历三十日冷静期及后续申请发证程序。若无法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坚持离婚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审理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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