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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在线咨询同居行为是指两个人暂时居住在一起。同居时期的债务由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承担,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一般按共同债务处理。在生活实践中,同居期间的财产是否属于两人共同财产,视情况而定。
一、什么样的行为叫同居行为
同居是指两个人出于某种目的而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可以随时出于当时人的意愿而终止关系。同居各方都没有任何法律保障。
二、同居时期合同债务应如何分担
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的个人因素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各自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三、同居期间的财产属于两人共同财产吗
同居期间的财产是否属于两人共同财产,视情况而定:
1.同居期间的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共同财产,共同共有的财产,可以由共有人协议分割或者出卖;
2.同居期间一方个人所得的财产,则不属于共同共有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