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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栅栏普法进行时:外孙女不可以作为遗嘱继承人?

2024-03-07
遗嘱继承普法

36日上午,北京市西城区大栅栏街道大安澜营社区举行了大安澜营社区庆祝三八妇女节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安嘉律师事务所参与了此次#学雷锋公益普法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

上午九点钟开始,前来咨询的居民络绎不绝,其中备受关注的都是继承问题。

其中一位居民阿姨咨询到:想把她的一处房产以遗嘱的形式分给她的外孙女。李律师建议:"如果方便的话,可以考虑生前直接赠与,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程序与纠纷。

由于遗赠对象只能是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而孙子女和外孙子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即使是以遗嘱的形式定立,却也属于遗赠。

如一定要订立遗嘱,您的外孙女也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60日内,以书面形式明确作出接受或放弃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就无法继承房产"

由于法律对接受遗赠的表示形式和表示对象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所以明确表示接受遗赠的做法建议如下:

1.向法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等实际掌控遗产的人以电话、短信、发书面函

等方式送达自己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的,要求分割遗产。

2.在被继承人死亡后60天内或自知道受遗赠60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按照遗赠继承被继承人名下的财产的。

3.如果是房产,自己在被继承人死亡后60天内开始实际居住房屋的。

4.向公证处办理接受遗赠公证:如果遗赠人和受赠人达成共识,一起去办公证遗嘱;遗赠人做完公证遗嘱后的60日内,受赠人去公证处办一次接受遗赠声明;遗赠人去世后的60日内,受赠人再去公证处办一次接受遗赠声明。遗嘱的公证书+前后两份接受遗赠声明的公证书,一共三份公证,可以确保遗赠。

阿姨闻此表示:准备回家就给外孙女直接办理过户手续。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普法

遗嘱&遗赠

继承对象不同:

1、【遗嘱】遗嘱的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遗赠】遗赠的受领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

接受遗产方式不同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2、【遗赠】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60日内,作出接受或放弃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视为放弃。

法律依据

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2、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权利申请:

由此可知,受遗赠人并非被继承人直系亲属,其在接受遗赠的过程到底应该如何

1、表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权利;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2、要求遗嘱执行人按遗嘱的内容给付遗产的权利;

3、当受遗赠权遭受非法侵害时,向法院起诉请求给予保护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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