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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在线咨询安置房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只要安置房的所有权人合法取得房屋产权,该安置房就属于个人合法财产,按照法律规定,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的,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
安置房可不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
在房产继承的问题中,安置房常常让人犯难。有人会疑惑,自己家的安置房能不能作为遗产让子女继承呢?这可不是个小问题,毕竟安置房和普通商品房不太一样,它的产权情况、取得方式都有其特殊性。而且很多家庭为了安置房的继承问题闹得不可开交,这就更让人关心安置房到底能不能被继承了。下面咱们就来详细说说这个事儿。
一、安置房的性质与继承基础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它的产权情况决定了是否能作为遗产继承。如果安置房有完全产权,即拥有不动产权证书,那么从法律上来说,它和普通商品房一样,是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的。比如老王的房子被拆迁后,得到了一套有完全产权的安置房,他去世后,这套安置房就可以作为遗产由他的子女继承。但如果安置房只有部分产权,比如只有居住权,没有所有权,那就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了。

二、继承的法律依据与流程
根据《民法典》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如果安置房符合遗产的定义,那么就可以按照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的方式进行。法定继承是按照配偶、子女、父母等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第二顺序继承人的顺序来继承。遗嘱继承则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来分配遗产。比如老李立下遗嘱,将自己的安置房留给孙子,那么在他去世后,孙子就可以按照遗嘱继承这套安置房。办理继承手续时,首先要确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份额,然后准备相关材料,如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书等,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三、继承中的特殊情况处理
在安置房继承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安置房还没有办理产权证书,这种情况下,继承人可以先通过法院判决或公证来确定自己的继承权,等产权证书办理下来后再进行过户。还有一种情况是,继承人之间对安置房的继承有争议,这时候就需要通过协商或诉讼来解决。比如兄弟姐妹之间对安置房的分配有不同意见,他们可以先坐下来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