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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在线咨询离婚冷静期有证明吗?夫妻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后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这是进入离婚冷静期的证明,自发放日起算三十日冷静期。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双方再申请,符合条件发离婚证,二者是不同阶段证明。
一、离婚冷静期有证明吗
1.离婚冷静期有证明。在夫妻双方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时,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后会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这可视为进入离婚冷静期的一种证明。
2.该回执单有重要作用。它能证明夫妻双方已正式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此回执单之日起开始计算冷静期,冷静期为三十日。
3.冷静期届满后,还有相关证明环节。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才会发给离婚证,正式解除婚姻关系。所以,《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以及后续的离婚证都是离婚过程不同阶段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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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婚冷静期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1.若在离婚冷静期内一方不同意离婚,协议离婚程序将无法继续进行。因为协议离婚需要双方自愿并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不同意离婚,都意味着双方无法再按原计划通过协议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2.如果坚持离婚的一方仍想离婚,可选择诉讼离婚。其需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起诉状和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
3.法院受理后会进行审理。若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会判决准予离婚。常见的认定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
三、离婚冷静期一般是多久
1.离婚冷静期为三十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2.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需注意,离婚冷静期仅适用于协议离婚程序。若选择诉讼离婚,则不适用该冷静期规定,夫妻一方可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