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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女方要求抚养费15000元,帮助委托人男方降到合理程度7000元

2025-07-16
离婚抚养费

基本案情

委托人为男方。男方起诉女方要求离婚,女方对离婚无异议,但要求婚生子由她抚养、男方按月收入的30%支付抚养费15000元,男方月均收入为5万元男方要求降低抚养费用本案难点在于高收入人群是否应当按照20%-30%的法定标准支付抚养费

案件结果

经过律师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整理分析,认为月收入并非确认子女抚养费的唯一标准,还需要参考子女实际开销及北京当地生活水平综合确认。另通过女方提交的流水显示,其每月用于子女开销的款项不足7000元,远低于其主张的抚养费数额。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建议,判决婚生子由女方抚养,男方按月支付抚养费7000元(低于20%-30%的法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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