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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起关于再婚母女和原配子女,关于房产分割和遗产继承一事做出判决,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代理的原告母女一方获得胜诉。律师不仅帮当事人在遗产分割中分到了大头,还帮当事人把欠债要回来了。
案件亮点
判决确认,被继承人的公证遗嘱生效,遗嘱中载明的房产归原告所有;被告要求取消债务偿还责任被驳回,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债权遗产折价款二十多万元;被告要求多分遗产的主张,被驳回;原告要求对方少分遗产的主张,被支持。
这个案子的亮点在于,安嘉律师帮助原告母女争取了比预期更多的遗产金额。一是让被告少分了,二是被告的债务与继承份额抵消后,大头还得继续还。也就是说,我们帮当事人从对方手里硬生生地多“抠出来”二十多万!
甚至,原告与被告曾私下协商过可以接受平分方案,但最后法院竟然给原告多判了!判给原告的实际金额,高于这个协商的数字,这远远超出了原告的心理预期。“当初还协商平分,没想到判的更多”,当事人喜悦的心情言溢于表。
事后,二原告专程来到安嘉律师事务所,将一面写着“精湛法艺扬正气,尽责担当护公平”的锦旗,赠予代理本案的郎丰亮律师、邵雪平律师,表达衷心的感谢。
案情简介
三十多年前,刘某某与李某某在北京登记结婚。李某某系再婚,刘某某为初婚,婚后生育一女。另,男方与前妻还育有一女,离婚后由父亲抚养,与父亲和继母共同生活了两三年,之后与爷爷奶奶共同居住生活。
2022年,男方因病去世(其父母均已先于本人去世)。他生前留有公证遗嘱一份,遗嘱中载明其名下有房产一处,该房产归刘某某和李某某共有。在男方去世后,将上述房产中属于自己的份额都留给了再婚妻子。
原告称,被告有一笔尚欠李某某的债务长期未还。2018年,被告曾给李某某出具了一张欠条,已经偿还了几万元,剩余大头未还;被告认可这笔债务,但希望取消债务偿还责任,并称自己收入不稳定,对于遗产要求多分。原告却称,被告未尽到赡养义务,应当少分或者不分遗产,被告的这笔债务应当作为李某某的债权作为遗产一并处理。
在李某某过世后,刘某某母女曾主动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与被告协商处理继承李某某遗产相关事宜,但被告拒绝给出明确答复,也不配合进行房产继承过户手续。
争议焦点
(一)、想要达到原告多分、被告少分的目的,就必须进行充分举证:被告未尽抚养义务,需要我们搜集证据证明这点,在被继承人日常生活和生病期间,被告根本不在身边。而二原告始终陪伴并关怀他,尽了主要抚养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第三款和第四款的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在李某某生前,二原告一直与其共同生活,对他关怀备至,给予了不少陪伴和精神慰藉。包括为他过生日、赠红包、陪同旅游等等。在其住ICU病房治疗期间,主要靠原告母女悉心照顾,在医疗救治上竭尽全力。二原告提交的丧葬费支出明细,足以证明被继承人购买墓地等丧葬事宜,全程由二原告负责操办并垫付相关费用。
而被告并未跟李某某共同生活,也很少主动探望父亲,长期对其生活状况漠不关心,即便在其生病住院期间,亦未履行基本的照料义务。
所以,二原告的行为完全符合“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和“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的情形,依法应当予以多分。反观被告,具备扶养能力却未履行任何法定扶养义务,故应予以少分。
此外,被告还恶意侵占被继承人遗产,严重伤害被继承人情感。因此,在分配被继承人除房屋外的其他遗产时,被告应予以少分。
(二)、此案是一个债权型遗产,涉及遗产分割和债权的复杂交织。被告尚欠未还的债权,想完全抵消不还,我们要求抵消完继承份额后,还得继续偿还。
被继承人留有公证遗嘱,去世后将自己的房屋份额留给妻子。庭审中,被告对此遗嘱予以认可,基于此,李某某所享有的份额应由原告刘某某一人继承。该债权属于被继承人夫妻共同债权,根据《还款协议》约定,被告需将尚未付清的款项支付给原告。
然而被告违约,久赖不还。被告的理由是——“债务完全抵消”了,无需再偿还。而我们却提出,债务并未完全抵消,还需要继续支付余额。尚欠未还的款项,应从被告继承取得的遗产数额中予以扣除。
最后,法院支持了我们的主张,要求被告继续偿还债务。扣掉被告遗产继承的那部分,还需要向原告支付二十多万。
(三)、整理统计数据繁杂,工作量大。被继承人夫妻共同财产名目繁多,想要统计准确并不容易,需要耗费律师大量的时间精力。
夫妻共同财产除了李某某的,还包括原告刘某某的一半。这些遗产清单多达几十页,需要一页页地梳理明白,一笔笔账计算清楚。尤其是,刘某某名下购买的证券和基金比较多,有的还没到期,怎么计算本金和利息变化,得出准确的数字,操作起来比较琐碎复杂。
案件结果
最后,法院结合遗产情况,判决大致如下:
1、房产中属于被继承人的份额由原告刘某某继承,该房屋归刘某某一人所有,过户至其名下。
2、存款,酌定二原告各分得其中XXXXXX元,被告分得其中XXXXXX元。
3、被告作为债权遗产的还款义务人,分别向二原告支付债权遗产折价款。
4、丧葬费、抚恤金由原被告三人平分。
可以说,这面锦旗是客户对安嘉律师专业能力认可的褒奖,也是沉甸甸的责任。安嘉律所将继续秉持“精研、务实、信任、进取”的理念,为每一位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守护万家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