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联系我们
400-606-6961您也可以输入电话,预约专业律师咨询
专注婚姻家事法律服务,免费获取专属方案!
免费在线咨询
案情回顾
当事人与男方经人介绍在2012年相识相恋,2014年在北京登记结婚,婚后共同赴英工作生活,在此期间当事人与男方生下了一个孩子,原本幸福的婚姻在2022年出现了转折点。
2022年,在女方未经同意的情况下,男方私自带着孩子返回中国,而当事人因为工作原因在2023年才返回中国,本以为可以回到以前一家三口的幸福生活。但是没想到,男方开始阻挠当事人与孩子见面,在2023年—2025年间,当事人只见过孩子一面。
更崩溃的是,男方单方面与当事人断联,在安嘉律师的帮助下通过出入境记录查询得知,男方又私自将孩子带往英国,且拒绝告知孩子在英国的住所、学校信息,完全切断了当事人与孩子的联系,连视频探望都遭到拒绝。
当事人多次跟男方沟通无果,既担心孩子的成长环境又思念孩子,为此,当事人只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难点破局
难点一:跳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局限,精准选择“人格权侵害禁令”维权
案件初期,核心难点在于如何选择正确的法律救济路径。
安嘉律师找了大量的类似案件,发现针对子女被抢夺、隐匿的情况,常见的维权方式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但本案中主要表现为侵害监护权,若贸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很可能因不符合法定条件被驳回。
为确保万无一失,安嘉律师经过深入研究《民法典》相关规定和立案法院的类似案件,发现本案更符合“人格权侵害禁令”的适用条件,决定另辟蹊径以“人格权侵害禁令”进行维权:
当事人作为子女的法定监护人,依法享有抚养、教育和保护子女的权利,但男方在隐瞒当事人的情况下,擅自带着孩子出境,并切断当事人与孩子的联系,拒绝当事人行使监护权的行为,已构成对当事人的人格权项下监护权侵害。
基于这一核心判断,安嘉律师果断调整维权策略,收集关键证据:男方带着孩子的出入境记录、男方拒绝探望的沟通记录、收集孩子学籍与实际就读情况不符的证明等,充分证明男方正在实施侵害当事人监护权的行为。
最终,法院采纳了我们的代理意见,支持了当事人的诉求,禁止男方侵害其对孩子的监护权。
难点二:男方提出复议诉讼,直击对方核心抗辩,守住胜诉成果
一审裁定作出后,男方不服,提起复议,还提出三大核心抗辩理由试图推翻原裁定:一是主张法院无管辖权,声称自己经常居住地在英国、自己户籍地在河北;二是认为孩子是英国国籍,没有侵害其监护权;三是指责当事人未参与子女成长,此次申请是为了离婚时多分财产的虚假诉讼。
对于男方的这些借口,安嘉律师逐一拆解、精准回应:
1.关于管辖权:我方是按照当事人居住地的法院立案,而男方声称的常居住地在英国,但是未提供居住证明,并且两人都已回国定居,所以该主张不成立。
2.关于监护权侵害:孩子是否具有英国国籍,不影响当事人作为法定监护人的权利;男方擅自带孩子出国,拒绝告知当事人并禁止探望,已实质剥夺了当事人行使监护权的可能,侵害了当事人的人格权项下监护权的侵害。
3.关于虚假诉讼:根据当事人的沟通记录、探望受阻的证据链,可以证明我方提出诉讼是为了维护合法监护权,而非所谓“多分财产”。
审理结果
最终,法院经复议审查认为,依旧认定当事人的监护权存在遭受侵害的紧迫性,符合人格权侵害禁令的法定条件,男方的复议理由不成立,驳回其复议申请,维持原裁定。
本案历经一审裁定和复议程序,最终以当事人胜诉告终:法院依法出具人格权侵害禁令,明确禁止男方实施侵害当事人对孩子监护权的行为。
在婚姻家事纠纷中,类似“抢夺、隐匿未成年子女”的情况并不少见,安嘉律所办理的类似案件:将孩子带往国内其他城市,不让对方查找孩子的位置;还有制止孩子与对方亲近等等。
这些行为不仅不能使自己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反而因侵害对方合法监护权、探望权而处于被动地位,最终均以我方当事人胜诉告终。
这起关于“人格权侵害禁令”案件胜诉,不仅制止了男方擅自带孩子出国、隐匿去向的侵权行为,而且从法律层面确认了当事人的合法监护权,这也为后续离婚案件中抚养权的认定等问题奠定了良好的法律基础。
也希望这个案例能给遇到相似问题的家长朋友们提供一个新的诉讼思路——人格权侵害禁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