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联系我们
400-606-6961您也可以输入电话,预约专业律师咨询
在线咨询服务
免费在线咨询基本案情
委托人汪某之父留有公证遗嘱,将其名下房屋留给委托人继承,房屋市值约 800万,且委托人汪某之父身故后所在单位尚有死亡赔偿金 10万元未发放汪某 1、汪某 2、汪某 3与汪某系同父异母的兄弟关系,且汪某 3无劳动能力、没有收入来源委托人诉求继承全部房屋本案难点在于遗嘱没有为无劳动能力又没有收入来源的继承人保留份额的情况下,如何争取房屋全部由委托人继承
案件结果
经过律师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整理分析,认为依据现有情况,委托人之父的公证遗嘱没有为汪某 3保留份额,房屋全部由汪某继承存在风险。最终通过律师与法官和被告多次沟通,各方达成调解 :
1、房屋全部由汪某继承 ;
2、被继承人死亡赔偿金由汪某 3领取 ;
3、除汪某外其余继承人放弃对被继承人其他遗产的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