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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于2014年离婚,当时是男方起诉离婚,因为女方坚持不离婚,所以未参与庭审,法院最终判决双方离婚,但是并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10年之后,女方偶然得治男方名下竟然还有一套房屋,并且恶意转移到第三人名下。在找男方谈判未果之后,女方陷入困境,于是女方找到安嘉律师寻求帮助,希望能拿回属于自己的财产。
难点破局
难点一:房产在第三人名下,无法按照其是婚内财产进行分割
我方律师当即向法院申请,在调取男方银行卡流水及房产付款方的信息后,发现其房产是在婚内购买,并且在婚姻存续期间,未告知女方的情况下擅自转移到第三人名下。经过我方律师的认真举证,法院支持了我方请求,确认男方赠与第三人的房产无效。
难点二:男方财产信息少,婚内婚后财产模糊
我方律师在以婚后财产纠纷起诉至法院后,向法院申请调取了男方的房产信息、股票信息、公司股权信息以及银行存款等。安嘉律师剥丝抽茧,对婚内存续期间的每一笔收入流水,都做了详细的去向表,将婚内财产做了详细的分解,将属于女方的婚内财产剥离出来。
难点三:婚后10年上诉,超过诉讼时效3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83条,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也就是说对于离婚时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任何一方都有权诉请进行分割,而不受3年的诉讼时效的限制。
我方律师在庭审时就诉讼失效问题、男方出轨过错问题以及恶意转移财产问题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主张男方作为过错方,申请法院按照4:6的比例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审理结果
法院支持我方请求,最终女方获得60%(30万)的财产利益。
这场财产之争最终落下帷幕,它不仅是女方的胜利,更是给大家敲响了警钟:在离婚时,一定要保有风险意识,关注夫妻共同财产,切实保护自身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