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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与男方在2005年登记结婚,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当事人发现男方与被告(第三者)有大量的不正当聊天,由此发现了男方的出轨事实,并且当事人还发现男方在特殊节日向第三者转账,金额总计高达18万元。
当事人认为,男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且第三者明知男方已婚仍保持不正当关系,已经严重损害了自身权益,为了要回男方给第三者的钱,当事人来到安嘉律师事务所,寻求林晏生律师的帮助,希望确认男方给第三者的钱属于无效赠与,要求第三者返还全部受赠款项。
难点破局
难点一:第三者辩称只是雇佣关系,没有出轨行为
要认定赠与无效,首先需证明男方与被告存在“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不正当交往”,往来的转账属于无效赠与。
庭审中,被告始终否认不正当关系,声称只是雇佣关系,甚至不认可微信聊天账号归属。
对此,林晏生律师与当事人早就有预料,从“特殊日期的转账记录”和“聊天录屏的细节佐证”证实了男方与第三者的不正当关系。
特殊日期+金额的转账记录:男方在七夕特殊节日给被告转账1314元,并在不同时期有备注“生活费”的1314、520等特殊金额的转账,直接指向非工作性质的亲密往来,成为认定不正当关系的重要线索。
微信聊天录屏的细节佐证:录屏中的聊天记录包含“想你了”、“我爱你”等体现了超出“雇主与雇员”的亲密关系。这些对话与特殊金额转账形成呼应,法院最终认定二人存在“不当交往”。
难点二:转账往来复杂,实发工资与不正当转账混同难分辨
男方与被告的款项往来复杂(包含双向转账),存在被告应得劳务报酬、被告不正当所得钱财以及被告反向转给男方的钱。
林晏生律师需先厘清“总差额”,再扣除“合理劳务相关款项”,剩余部分即为“无效赠与款”。
第一步:计算款项往来总差额
林晏生律师根据双方一致认可的转账记录计算差额得出:男方向被告转账18万元;被告向男方转账4万元;双方款项差额为14万元。
第二步:扣除“合理劳务款项”
被告与第三人(男方)主张“转账含工资、报销款”,需区分“真实劳务支出”与“虚假抗辩”:林晏生律师根据转账备注和项目负责人的证言,明确被告应得工资总额为2.8万元。
第三步:锁定“无效赠与款”
林晏生律师根据总差额14万元-合理工资2.8万元=11.2万元,该部分即为男方擅自处分的夫妻共同财产,属于无效赠与。
林晏生律师以此计算步骤,向法官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表示我方提出的11.2万元返还金额,是基于正当合理的诉求。法官根据林晏生律师的计算步骤进行核算,最终全额支持了我方的诉求,判被告返还当事人11.2万元。
审理结果
1.确认男方赠与被告18万元的行为无效;
2.被告于判决生效后7日内向当事人返还1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