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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在线咨询外公外婆的遗产外孙有继承权吗??外孙通常没有外公外婆遗产的法定继承权,但有三种情况例外:父母先于外公外婆去世时可代位继承;外公外婆立合法遗嘱指定外孙继承;双方有扶养协议约定外孙扶养并继承遗产。这些情况需结合事实和法律确认。
一、外公外婆的遗产外孙有继承权吗?
外孙通常不直接享有外公外婆遗产的法定继承权。根据法定继承规则,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外孙不在上述法定继承顺序内。
但存在两种特殊情况,外孙可获得继承权:
1.代位继承:若外孙的父母(即外公外婆的子女)先于外公外婆去世,外孙可代位继承其父母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2.遗嘱继承:若外公外婆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指定外孙继承其部分或全部遗产,外孙可依据遗嘱取得继承权。
此外,若外公外婆与外孙之间存在扶养协议,约定由外孙承担扶养义务并继承遗产,外孙也可基于扶养协议获得继承权。上述情况需结合具体事实及法律规定确认。

外公外婆的遗产外孙有继承权吗?
二、外地办理放弃继承公证要什么材料
外地办理放弃继承公证需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港澳台居民提供相应通行证及身份证明;境外人士提供护照及中文翻译件。
2.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医院出具的死亡通知书、公安机关销户证明或火化证明。
3.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证实申请人与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关系。
4.遗产权利凭证:不动产权证书、存款凭证、股权证明等,明确遗产的存在及范围。
5.放弃继承权声明书:需申请人在公证员面前亲自签署,声明自愿放弃对指定遗产的继承权。
6.委托材料(特殊情况):若因客观原因无法亲自办理,需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但多数公证处要求本人到场办理。
注:不同公证处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要求补充材料,建议提前联系当地公证处确认具体清单。